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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原创性贡献

发布时间:2021-12-26 22:12:24   浏览量:

[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形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最新成果。原创性贡献按照形成方式可分为继承发展型、澄清扬弃型和原发独创型三种类型。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原创性贡献立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成就,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对发展马克思主义作出了原创性贡献。

[关键词]全面依法治国 马克思主义 原创性

[基金项目]中共中央宣传部重大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原创性贡献研究”(2018XZD05);中国法学会基础研究重点激励项目“70年来执政党在宪法实施中的地位研究”(CLS〔2018〕J01)

[作者简介]马宇飞,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北京 100048)

[中图分类号]A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3541(2021)06-0022-06

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本质要求,回答了走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如何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一系列基本问题,为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对实现马克思主义原创性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一、研究现状

部分学者对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对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进行的初步探索,可分为三种视角。

(一)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整体性创新

部分学者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以整体性研究为导向,对重要论述的创新成果、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进行了研究阐释。戴小明认为,习近平在治国理政实践中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从中国具体国情出发,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一个科学的思想理论体系[1]1。徐邦友也持有类似观点。他们认为,习近平法治建设重要论述是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实践认识的逻辑集成,是人类法治思想和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当代中国的最新发展,是 21 世纪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开辟了人类法治文明的新境界[2]19。殷啸虎认为,习近平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指明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方向和道路,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3]2。以上研究试图通过整体性建构理论体系方式,深入解读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科学性,这为学界从分散认知到整体把握重要论述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具体创新

部分学者深刻分析了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理论渊源、发展脉络,阐述了重要论述创新的具体内容。李林提出,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内容丰富,观点鲜明,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法治观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其理论逻辑与创新发展可总结概括为治国方略论、人民主体论、宪法权威论、良法善治论、依法治权论、保障人权论、公平正义论、法治系统论、党法关系论[4]3。戴艳军、段中卫认为,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是一个包括战略考量、根本方向、总体布局、推进方略、保障机制五大方面的科学理论体系,为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做出了巨大贡献[5]9。江必新从法治理论发展视角提出,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汲取了古今中外各类法治理论的有益元素,对法治理论做了七项创新发展[6]1。唐奕可、唐圆梦认为,习近平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的理论创新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如首次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概念等[7]17。周晓军认为,习近平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基本理念、核心内容、总体思路、宏伟目标、根本宗旨、重要基础七个方面实现了创新发展[8]12。以上学者对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创新之处的分析,为学界深入学习和把握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容提供了有益借鉴。

(三)全面依法治国专题论述的创新性

部分学者以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专题性内容为研究对象,深入探讨了专题性论述对推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创新的重要价值和重大意义。曾明认为,习近平法治政府建设思想体系完备、内涵精深,是我们党依法治国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创新[9]73。吴凡、刘华认为,习近平以深刻的理论观点科学地阐述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法治政府、怎样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问题,习近平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大理论创新[10]10。法治政府建设的研究是从更为具体的论述层面开展的创新研究,对法治具体领域的创新思想观点作出探索,丰富了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研究内容。

综上,学界有关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论述的研究形成了一系列成果,但总体上并未对原创性基本内涵进行科学界定,在学理性和思想深度方面存在不足:一是将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组成部分的研究深度不够,未明晰重要论述对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實现马克思主义原创性发展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二是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专题领域研究视角不同,分类标准不一,成果分散,原创性贡献界定的标准有待进一步形成共识;三是对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对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专题性研究不足。

二、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原创性贡献的科学内涵

原创性贡献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和科学创新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提出的重要要求。“我们的哲学社会科学有没有中国特色,归根到底要看有没有主体性、原创性。”[11]325“我国科技界要坚定创新自信,坚定敢为天下先的志向,在独创独有上下功夫,勇于挑战最前沿的科学问题,提出更多原创理论,作出更多原创发现,力争在重要科技领域实现跨越发展,跟上甚至引领世界科技发展新方向,掌握新一轮全球科技竞争的战略主动。”[12]332-333这突出强调了新时代我国理论创新的独创属性,指明了理论创新要立足我国实际,形成具有原创性、时代性的概念和理论的工作方向。“解决中国的问题,提出解决人类问题的中国方案,要坚持中国人的世界观、方法论。”[13]325“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应该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加强对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研究阐释,提炼出有学理性的新理论,概括出有规律性的新实践”[13]327。

习近平所说的原创,主要强调理论创新的独创独有属性。从主体性而言,原创性创新要坚持中国人的世界观、方法论,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批判地接受我们自己的历史和外国的思想”[13]325。原创性贡献要在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取得,是摒弃“刻舟求剑、照猫画虎、生搬硬套、依样画葫芦”的做法。从实践性而言,原创性创新要以“我国实际为研究起点”,即聚焦中国实际问题,扎根于中国大地,与具体实际相联系,是对当代中国伟大变革所蕴含的历史经验和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与学术凝练。原创性创新要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即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中心,强调对新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关注,注重概念与理论创新的时代性。

概而言之,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理论原创性贡献,是指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始终贯穿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具有独创独有属性的创新理论成果或重大思想观点。具体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研究领域,原创性贡献成果形成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继承发展型,在继承原有理论内核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推动理论发展,形成更健全、更符合发展实际需要的理论体系;二是澄清扬弃型,针对理论和实践中长期存在的问题,正本清源,作出符合时代和实际的正确回答;三是原发独创型,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从理论上作出全新的回答,形成新的理论框架、理论范畴和研究方法。

三、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原创性贡献

按照原创性贡献形成的方式,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一)继承发展型贡献

坚持和发展党对依法治国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首要问题。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4]26。党的十六大提出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15]2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发展了这一思想,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16]20,融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强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17]284。明确了党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和发展人民主体地位重要思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在治理国家具体领域的体现。党的十七大提出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党的十八大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上升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导思想内容,明确了法治建设的价值追求。党的十九大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加以强调。在法治的价值层面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

提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从党的十五大到党的十八,从科学立法到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再到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中国共产党人在治国理政实践中,逐步加深了对法治建设规律的科学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仍然存在,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凸显,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对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解决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式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形成了新的理论成果。

提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长期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党员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提出要“进行机构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19]3。党的十七大报告第一次提出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把政法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措施。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17]286这是在新中国法治史上,党中央第一次明确提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明确要求,开创了法治工作人才建设新局面。

提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关键少数和全面依法治国体现了唯物辩证法“两点论”和“重点论”的有机结合。党的十八大提出要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习近平指出:“领导干部具体行使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17]287领导干部相對于人民群众是少数,但是他们具体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有特殊的身份和地位。他们在行使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的过程中,直接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影响党和国家事业的长治久安。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党中央在新时代开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局面的重要抓手,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澄清扬弃型贡献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依法执政的重大命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执政确立为党执政的基本方式。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提出,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19]232。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发展了这一思想,面对一些人拿西方宪政框住我们的企图,澄清了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宪政的本质差异,明确了党和宪法法律的关系:“坚持依宪执政、依宪治国,就包括坚持宪法确立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20]101“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17]286这些观点反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一宪法原则,形成了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新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重大创新。

政治与法治关系的核心是正确处理党与法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大还是法大”是个伪命题,“权大还是法大”是个真命题。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第一次廓清了人们思想中的迷雾,为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指明了方向。改革与法治是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必须正确对待的问题。科学地回答如何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问题,为正确处理深化改革与依法治国提供了基本遵循。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鲜明特点。“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20]99这一论述坚持和发展了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关于法治和德治关系的重要思想,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统一。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相互补充作用,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17]286这些重要论述是习近平对全面依法治国这一战略布局的具体谋划,是对存在的各类复杂关系的正确处理,是对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科学回答。正是在正确处理这些复杂关系的过程中,习近平以高超的政治智慧创新性地解答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难题和实践难题,破解了人们的思想困惑和实践障碍,为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注入强大动力。

(三)原发独创型贡献

首次提出并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涉及法治理论与实践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20]98习近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论述,首次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就和经验,回答了走什么法治道路这一根本性问题,指明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正确方向。

首次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一重大命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20]100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由法律法规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组成。这是新中国法治建设史上第一次提出的原创性概念,是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为新时代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作出原创性贡献。

首次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了依法治国的重大命题,明确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随后,党的历届全国代表大会都用新观点丰富和完善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重要内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明确将三者并列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方式,进一步作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工作布局。习近平对此明确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一体建设上用劲。”[21]119-120这是指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重要工作方法,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进一步认识,开辟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境界。

新的社会主要矛盾是我国在新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正是在新实践中,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回应中国法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推动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实现了新发展,形成了符合当代中国发展实际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是对新的法治实践要求作出的回答,也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教训的总结。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新的成就,开启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征程。我们要始终不渝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不断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实现原创性发展做出贡献。

[参 考 文 献]

[1]戴小明.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新篇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论要[J].法学评论,2019(6).

[2]徐邦友.习近平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纲要[J].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19 (4).

[3]殷啸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J].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1).

[4]李林.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理论逻辑与创新发展[J].法学研究,2016(2).

[5]戴艳军,段中卫.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研究[J].社会主义研究,2018(1).

[6]江必新.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法治理论的发展[J].法学杂志,2020(5).

[7]唐奕可,唐圆梦.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的创新研究[J].世纪桥,2019(6).

[8]周晓军.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根本指南——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J].宁夏党校学报,2014(2).

[9]曾明.法治政府的目标体系及建构路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

[10]吴凡,刘华.习近平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论述及其价值意蕴[J].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5).

[11]习近平.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A].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Z].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

[12]习近平.建设世界科技强国[A].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Z].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

[13]韩庆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原创性贡献[J].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9(3).

[14]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A].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Z].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15]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A].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Z].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16]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Z]..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17]习近平.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A].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

[18]邓小平.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词[A].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Z]..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6.

[19]胡锦涛.在首都各界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上的讲话[A].胡锦涛文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20]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9.

[21]习近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A].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責任编辑 李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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