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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公平关切的小农户农产品供应链优化研究

发布时间:2021-12-28 15:24:44   浏览量:

王桂花 骆飞

摘 要:作为农产品供应源头,小农户因缺少在供应链中的话语权和主体地位,一直面临着“高成本、低效益”甚至被边缘化的尴尬处境。面对新发展格局构建的战略要求,立足小农户的切身利益,优化农产品供应链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迫在眉睫。该文分析了当前小农户参与农产品供应链的主要模式和突出问题,从公平关切的视角探讨小农户农产品供应链的优化对策,以期加快推进小农户与大市场融合,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关键词:小农户;农产品供应链;公平关切;优化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5.2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7-7731(2021)18-0128-03

党的十九大要求重视小农户的主体地位,加快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夯实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加快新发展格局构建。研究发现,小农户参与农产品供应链可以提高收入水平,实现脱贫致富[1],新时代发展小农户有助于实现产业兴旺和共同富裕[2],而培育和优化农产品供应链,带动小农户减贫增收致富,是当前市场化减贫的重要方向[3]。小农户本应是农产品供应链的主力军和供应源头,但因缺少在供应链中的话语权和主体地位,一直面临着利益被挤压和边缘化的不公平处境 [4-5]。基于公平关切的视角,进行小农户农产品供应链优化,有助于创新农产品供应链模式,确保小农户增收,最大程度地提升农产品质量和供应链服务水平。

1 小农户参与农产品供应链的主要模式

1.1 “小农户+龙头企业”模式 小農户通过合同契约、反租倒包、出资参股等形式与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供销关系。“小农户+龙头企业”模式是当前我国小农户走向市场、尤其是国际市场的主要方式。龙头企业借助这种模式整合众多小农户的分散资源,向小农户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按合同规定收购农户生产的产品,供销关系相对稳定;小农户则依托所在供应链的龙头企业拓展销售渠道,推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获取更多的技术、服务和融资支持,与龙头企业是“多对一”的松散关系。

1.2 “小农户+合作社”模式 小农户为达到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联合组建或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通过订单农业、二次返利等方式,由合作社牵头,组织小农户进行农资购买、农产品生产和销售。“小农户+合作社”模式节约了小农户进入市场的交易时间和交易费用,增强了小农户的市场话语权,让更多小农户分享规模效益。合作社可以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与前端小农户展开合作,与末端龙头企业或批发企业、连锁超市、农贸市场合作扩大市场。这种模式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载体,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1.3 “小农户+超市”模式 小农户与城市、社区、学校的各类超市合作,构建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校对接等模式。“小农户+超市”模式有助于实现产销一体化。通过小农户与超市、社区、学校农产品的产需对接和直接供应,提升小农户生产决策的准确性和农产品供应质量,减少农产品流通成本,为小农户和消费者创造更大价值,实现超市、小农户、消费者的多方共赢[6]。

1.4 “小农户+电商平台”模式 小农户利用互联网自建或加入大型电商平台,通过直销、代销、团购等方式直接获取来自全国的订单进行农产品的供应和销售。“小农户+电商平台”模式不仅能够保障小农户切身利益,有效化解农业小生产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而且能有效激发农民创新和创业的积极性,打通城市和农村的互联互通,形成“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供应链。虽然该模式受到了极大关注,但其运行效果并不理想,农产品上线遭遇多重障碍,如成熟电商平台门槛高、自建平台知名度低、农产品质量缺乏认证、物流成本过高、冷链物流缺失等一系列问题。

1.5 “小农户+消费者”模式 新冠肺炎疫情加快了“小农户+消费者”模式的拓展渠道,尤其在对社区进行封闭管理后,小农户纷纷通过直播、微商、团购、认购、共享等方式直接对接就近城市居民,进行统一上门配送和无接触自取。“小农户+消费者”模式最大程度地缩短了供应链长度,避免了长时间的冷链物流需要,从而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农产品流通成本和损耗,确保了农产品的生鲜度;同时通过市民的提前预定,避免了农户的盲目送货和销售,大大提高了农产品收割和送货效率。

2 小农户农产品供应链模式比较及问题分析

小农户在市场竞争中摸索了多种农产品供应链模式,不同供应链模式的合作形式、合作领域、合作关系、利益分配各不相同,小农户参与积极性也不一样,具体如表1所示。

2.1 合作形式和合作领域比较 从合作形式来看,小农户与企业实力的悬殊导致了供应链合作伙伴选择的公平性问题,大多农产品供应链都是龙头企业、超市或电商平台主导,小农户无话语权,主体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双方要求差距越来越大,马太效应日益凸显,严重抑制了小农户参与供应链的积极性。从合作领域来看,资源悬殊导致了资源配置的不公平,小农户虽是供应链源头,但因缺少营销、技术、服务、资源、融资等获取途径,导致其长期处于弱势或被动依附地位。

2.2 合作关系和利润分配比较 小农户与龙头企业、超市、电商平台均是多对一的关系,在合作规模和分配机制上都存在不平等的偏差,单个小农户不足以在供应链中占据优势地位。虽然合作社是目前小农户取得规模效益、实现与大市场对接的中坚力量,通过合作社直采、直销、直供构建紧密关系,理论上可以获得更高收益,但是目前因合作社发展水平不一,导致合作和利润分配实际情况并不理想。疫情期间,虽然小农户通过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方式构建了与消费者的直接联系,由于疫情期间城市资源的稀缺,消费者大多对农产品服务和质量要求普遍采取较为包容的态度,但疫情过后服务水平和质量要求会恢复至原来水平,甚至要求更高,这对小农户来说是新的挑战。

2.3 利益保障和参与积极性比较 从小农户增收的利益保障和参与积极性来看,当前小农户与龙头企业、超市、电商平台的合作模式中,因属于不同利益主体,在龙头企业、超市、电商平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小农户无法与之抗衡,因此利益无法得到保障,致使小农户增收困难,参与供应链的积极性不高;小农户与消费者直接对接的模式可以从根本上确保双方利益,但由于当前大多小农户弱、小、散的现状,致使供应链服务能力跟不上消费者要求,无法成为当前农产品供应链的主流模式;通过合作社可以改变当前大多小农户弱、小、散的现状,获取规模效益,但当前各地的农业合作社发展参差不齐,缺少规范化管理和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人为“垒大户”“搭便车”现象普遍。

2.4 存在的突出问题比较 长期的关系不对等导致了利益分配的不公平。小农户虽然是农产品的主要生产者,在种植和养殖过程中投入了很高的原材料、劳动和时间成本,但最终难以获得公平的收益,甚至难以收回前期成本。没有能力和条件投入农产品深加工或者冷链包装运输,小农户只能保守地维持或盲目跟风,致使其融入大市场的困难加剧,长期处于供应链的弱势地位。另外,信息不对称、沟通不畅导致农产品供应链需求和标准上的矛盾突出:一是小農户电商能力弱,农产品供应链冗长,服务模式单一,需求难以直接对接,小农户和消费者双方利益受损;二是服务和标准难以统一,小农户无法及时跟踪和快速反应消费者需求,在提质增效和供应链管理方面无法做到持续优化。

3 基于公平关切的小农户农产品供应链优化策略

3.1 程序公平关切——加快小农户的转型升级 程序公平关切是指小农户对与供应链节点企业进行农产品生产与交易过程中的合作政策及程序的公平关注和感受[7-8]。当前小农户应充分挖掘“内部经济”和“外部经济”来发展壮大,一方面充分挖掘“内部经济”,借助自身努力、国家扶持和补贴壮大自己,提升规模和质量;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外部经济”,通过借助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合作社等新型市场主体的规模带动作用,实现高质量发展,完成向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转型升级,融入现代农业发展,对接大市场,夯实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源头主体地位和主动权。

3.2 分配公平关切——构建共享型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 分配公平关切是指小农户对农产品的生产经营成本与最终收益之间、以及自身收益与其他供应链企业之间的公平关注和感受[8]。《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培育小农户产业化联合体,引导供应链核心企业与源头小农户构建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探索与小农户的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合作方式。一方面,供应链核心企业要跳出“利益掠夺”,树立“利益共享”的思维,把利益分配重点向产业链上游倾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另一方面,通过合作和共享,不断做大共同利益的蛋糕,通过完善利益联结和利益分配机制,打造小农户农产品供应链利益共同体,引导其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增收空间,既可以彻底根治小农户的贫困,打赢脱贫攻坚夯实基础,又能从供应链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产品供应链整体效能和核心竞争力。

3.3 关系公平关切——创新小农户供应链共享合作模式 关系公平关切是指小农户对合作关系中的双方或多方的关系及互动方式的公平关注和感受,也称为互动公平关切[8]。在农产品供应链中,农户的关系公平关切代表小农户是否被公平对待的程度。当前供应链中普遍存在倾向于大户的习惯,导致农户的两极分化,小农户得不到重视和公平对待。转变小农户传统的农产品单一“售卖”模式,加强小农户对土地、农技、农机等资源配置和资源运营,将经营性资产、政府拨款、村集体积累和改革性收入折股量化,变资源为资产、资金为股金、农民为股民,借助土地共享、田园共享、认领认购、土地托管等共享合作模式,构建紧密协作关系,合力打造品牌产品,通过分享更多品牌溢价,打造和谐的供应链合作关系,推动小农户融入农业现代化发展大格局。

3.4 信息公平关切——打造供需对接的拉式供应链 信息公平关切是指小农户对供应运作中的市场供需、客户体验等信息共享和获取程度的公平关注和感受[8]。疫情催生了供应链数字化转型,给小农户带来了新的商机,借助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技术和平台,通过信息共享和线上线下结合,加快农产品供应链数字化转型升级,构建需求驱动的拉式供应链,最大程度地提升小农户农产品供需的精准对接。通过产前对市场需求的科学预测,最大程度地减少小农户种植风险;通过产中生产全过程的可视化,确保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提升客户体验;通过产后的数据分析和反馈,指导小农户生产种植,通过小农户生产与大市场需求的精准匹配,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

4 小结

落实好国家“服务小农户、提高小农户、富裕小农户”的要求,促进农产品供应链全过程的提质增效,迫切需要提升小农户能力及其供应链服务水平。要想彻底改变当前小农户在供应链博弈中的被动受挤压现状,彰显其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源头地位和贡献,就必须着眼于小农户的公平关切,提升农产品供应链水平,一方面有助于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绿色农产品的有效供给,确保农民和市民的利益双赢;另一方面有助于加快小农户与大市场的高效对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参考文献

[1]张悦.农产品供应链变革对小农户的影响及我国的对策[J].宏观经济研究,2012(9):100-105.

[2]蒋永穆,刘虔.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小农户发展[J].求索,2018(2):59-65.

[3]颜廷武,张童朝,贺孟业,等.农产品供应链对农户减贫增收的关联效应分析——基于滇、桂、苏、闽四省(区)的实证[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5(6):973-980.

[4]阮文彪.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经验证据、突出矛盾与路径选择[J].中国农村观察,2019(1):15-32.

[5]刘同山,孔祥智.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意愿、实践与建议[J].农村经济,2019(2):1-8.

[6]古川,安玉发,刘畅.“农超对接”模式中质量控制力度的研究[J].软科学,2011(06):21-24.

[7]浦徐进,朱秋鹰,路璐.参照点效应、公平偏好和“龙头企业+农户”供应链关系治理[J].管理工程学报,2016(02):116-123.

[8]许芳,刘爽,徐国虎.“公司+农户”农产品供应链中农户公平关切分析[J].当代经济,2018(05):27-29. (责编:徐世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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