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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版商与出版人》补遗:对两篇书评的回应

发布时间:2022-05-30 17:25:03   浏览量:

【摘要】本文是《盗版商与出版人》作者本人对前面两篇书评中提出的问题进行的回应,并在此基础上稍作延伸,交流学术观点与写作思路,期待为今后的研究提供更开放丰富对话的方向及可能性。

【关键词】版权盗版上海书业同业公会商业出版产权法规

感谢CCSA组织“Talk to the Author”活动。在书写《盗版者与出版商》时,我希望不同领域的读者,都能从中找到与自己兴趣相共鸣的部分。自出版以来,看到知识产权学界、法律史、书籍史、文学研究的同行,甚至执业律师,从各种角度讨论拙著,不胜快慰。这次承蒙邱雪松与陈冕两位学友,侧重在文化史的面相,评介拙著,予以肯定,也注意到我在书中因篇幅与结构考虑未能展开的未尽之处。以下我将响应两篇书评中提出的问题和指教,并稍作延伸,提供未来更开放丰富对话的方向及可能性。

一、源头、传播与“第一人”的迷思

邱雪松在其书评中,认为因“面向欧美汉学界的写作姿态”,“与国内出版史研究界缺乏对话”,导致了我的书在“一些史实、基本判断抑或根本性论述中”有“可商榷之处”。拙著以英文写成,主要对话的对象不只是欧美汉学界,还有书籍史、法律与社会、经济史等不同领域的研究传统。在有限的空间中,现实上无法一一罗列讨论中文学界的相关研究,实属遗憾。《盗版者与出版商》从博士论文题目的发想到最终修改成书,历时超过十年;這段旅程大多数的时候是孤独的,也数次被先进质疑“中国有甚么版权史好研究的”。当我在2006年开始研究上海书业同业公会的档案时,中外学界除了芮哲非(Christopher Reed)的《古腾堡在上海》[Gutenberg in Shanghai:
Chinese Print Capitalism (1876—1937)],对这个组织鲜有着墨。十分乐见近年来有更多中文学界的学者,对这段期间版权的实践、上海书业同业公会的运作等议题,投入研究,帮助我们进一步了解中国近代文化出版产业的样貌。感谢邱雪松提供了几篇我在写作时没有注意到的,特别是现在仍未刊或待刊的中文论文。

不过他对拙著的一些立意似有误解或遗漏,所举列的“可商榷之处”,或值得再商榷。比方我从未将中国出版界视为一体,相反地我在第五、六章反复强调其差异性:晚清上海书业中的苏州势力与出版西学使用活字印刷的新书业、大型出版社与小卖商人、五四之后的新文化出版人和上海的商业书局、上海书业团体与华北省城书商等。它们运作方式不同,面对不同的营业挑战,对国家与书业同业公会的版权保护也有各自的想法;恰是这些歧异与利益冲突,使得中国的文化界实践共同“版权”保护的理想时,必须不断博弈协调,明争暗斗。透过日常的实践与冲突,探讨其背后的文化经济结构、价值观念、国家社会互动等,是我在书中最主要的研究精神。

在名实之间,我认为实际的作为与影响,远比纸面与名义上的东西,更为重要。邱雪松引用叶新一篇报纸上的短文与一篇未刊稿,举出两个“更早”的版权介绍人——郭嵩焘与黄遵宪,认为拙著中提出维新派引介版权的说法需要再思考。其实我在书中举出“版权”与copyright进入中国的复数个可能的源头与途径,如19世纪60年代中英字典的词条、19世纪90年代广学会的告示,到甲午战后由日本流入中国的书籍等,评估了他们实际流行的局限性,未曾断言维新派是介绍版权到中国的唯一先声FeiHsien Wang, Pirates and Publishers:
A Social History of Copyright in Modern China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9), p.51.。书中追索由康有为《日本变政考》到光绪戊戌变法时颁布的诏令,与汪康年、梁启超、廉泉关于版权的活动,不只是因为他们的作为与言论对晚清版权保护的制度化有关键性的影响,也因为他们反复伸张“版权—文明性”的逻辑链接,构成了近代中国百年来版权论述的核心基调。郭嵩焘或许是最早接触到知识产权概念的晚清官员,但我们也需同时考虑他对这个概念的理解如何?其日记在19世纪90年代时有谁能看到?郭嵩焘的《伦敦与巴黎日记》直至二十世纪末才刊行出版。他是否与同僚讨论过这个陌生的洋观念?他的描述是否成为后来政策的灵感?同样地,黄遵宪在1895年广州富文斋版的《日本国志》中介绍了“版权执照税”的规定,但他并未说明其立法背后的逻辑与立意,是否就能算是“引进版权概念的第一人”?此外我们也需考虑到富文斋版《日本国志》四十卷长达五十万字,在戊戌变法之前读者有限,而1898年后通行的《日本国志》多为节本,在这些节本中“版权执照税”是否被保存下来?为什么在后来的晚清各种版权相关讨论与立法草案中,我们鲜少看到“执照税”这个提法呢?

在《盗版者与出版商》中,我刻意回避中文思想概念史学界喜爱的“谁是最早接触/引介××概念”式的讨论,正是因为这种取径,容易使论者陷入“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最重要”的迷思,花了大部分的精力追索谁才是最早吃了螃蟹的“先知”,而不问“为什么其他人也开始吃起螃蟹?”“哪里来的这么多螃蟹让大家吃?”“是甚么时势或大环境的变化,使大家觉得螃蟹是个好东西?”就概念的传播接受史来说,第二、第三乃至第一百个吃螃蟹的人更为重要,他们对螃蟹的看法和宣传,也是我自己比较有兴趣的课题。

二、信息自由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双重悖论

陈冕在其书评中,敏锐地观察到贯穿《盗版者与出版商》的一条隐线:现代知识产权发展与实践中内建的,以“文明”与“进步”为名的伦理矛盾。支持者鼓吹唯有稳固的产权保护与经济收益,才能鼓励创造,确保文明科技的不断进步;反对者则批评此举图利少数、妨碍新知识/技术的自由传播,拖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脚步。关于这个内在矛盾,自19世纪以来,法学者已有各种论述,在此不赘述;近年来关于开放取用(open access)的争议,以及北欧盗版党(Pirate Party)的出现,也可视为此一矛盾的延续。加入此论争并不是本书的目的。作为历史学者,我更想厘析在中国及类似的后进发展社会(late developmental societies),对于“进步”与“现代”的追求,如何使此种矛盾变得更为激化。

本书定名为《盗版者与出版商》,亦意在凸显(特别是只对熟悉欧美知识产权规范的英文世界读者)侵权者与被侵权者,版权的拥护者与反对者,不必然是泾渭分明、非黑即白的对立阵营。在清末民初的中国,更多的时候他们是同一群人,不过是在不同的情境下,因时制宜选择捍卫或反对知识产权,以确保自身的利益。强行划分正邪好坏、进步落后的价值判断,不但容易失去历史脉络,也阻碍我们充分地去理解此一矛盾的复杂与多面性。

不论是本书中登场的书商、翻译家、出版者,乃至官员,或者是林郁沁(Eugenia Lean)的新作中讨论的陈蝶仙这样的民族资本家/发明家,往往以国族发展合理化他们看似互相矛盾的主张:为了超英赶美而盗版,但也为了中国的未来要求政府保护自己的出版与发明。然而我们不能忽略,这类民族主义论述和对现代化的渴望,与赤裸裸的商业利益是分不开的。中外版权纠纷的频发,同时也应放在欧美知识霸权的扩张、知识产权法规国际化的全球史脉络下来理解。后进发展社会如中国,仰赖消费新知识与科技来急起直追,是积极开发海外市场的欧美书商眼里的“肥羊”。但看似“落后”、对知识产权无知的中国书商,为自我保护,往往能灵活操作国际版权条约的漏洞,强打爱国牌,而在舆论与诉讼中占上风,甚而反用“不妥协就盗版”的威胁,迫使欧美书商与之合作。其中的博弈,并不能单纯地化约为反殖民反资本主义抗争。我在其他论文中,以《盗版者与出版商》开篇提到的商务印书馆与美国金恩公司的版权纠纷,以及中国翻印外文教科书为例,对此问题有较为深入的讨论FeiHsien Wang, “Partnering with Your Pirate:
Interdependent Sinoforeign Rivalry in Chinas Textbook Market,” Modern Asian Studies 54:3 (May 2020), 1005-1040.。

民初的左翼文化人,则面临另一种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自由传播信息间的两难境遇。他们对资本主义社会、市场取向的出版业抱怀批判的态度,致力于透过文化创作,揭露阶级压迫与不公,宣传社会主义。然而他们又多数必须以写作编辑维生,依赖版税收入,是中国印刷资本主义结构中的一环。虽然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以盗版为传播理念、抵抗体制的个例,如比原版更为精美便宜的盗版版《子夜》,但更多的时候鲁迅的哀叹更能反映左翼文化人的纠结。鲁迅的著作在20世纪20—30年代因销路可观,盗版与伪作非常多,使其版税收入大受影响。他在抱怨盗版阻他生计的同时,也曾喟叹为何他最希望广为传播的《凯绥·珂勒惠支版画选集》没有人要盗版。为此他甚至在该书扉页上写了“有人翻印,功德无量”,公然鼓励他人侵犯自己的版权鲁迅是否持有Kthe Kollwitz版画的复制权,是可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此外,20世纪30—40年代国民党政府查禁大量左翼作品与带有社会主义色彩的书籍,使得追逐收益的盗版商,纷纷借翻印这些“禁书”赚一笔快钱。这些左翼文化人所不屑与讨厌的逐利之徒、资本主义的渣滓,反而成为他们意料之外的宣传“帮手”。

三、孤岛之外,分裂的市场与法域

也有一些读者关心,为何书中对抗战至1949年的发展着墨甚少。除了篇幅、史料的限制与论证结构的考虑,更因为这段时间中国出版文化业与版权法律问题,是另外一个故事,值得另为新作专门探讨。

这段期间的中国,受战乱而分裂为不同阵营与政权,在30年代初期形成的全国性商品与信息传播网络,也因此受阻。名义上同为一个中国,现实上却是數个并存的政府、市场与法域,宛若不同的主权国家,彼此牵制影响。如蔡骏治(Philip Thai)在《中国缉私之战:法律、经济生活及现代国家的形成,1842—1965》(Chinas War on Smuggling:
Law, Economic Life, and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State)所揭示,汪精卫的南京政府、蒋介石的重庆政府、在东北的伪满州国政权,各自在沦陷区与大后方,实施经济封锁,课征货物税与管制物资。当它们彼此竞争主权与统治正当性,这些不同区域的市场与法令,也形成了漏洞与机会,让投机者有利可图;只不过在战前寻常的跨省货物流通,现在变成了非法“走私”Philip Thai, Chinas War on Smuggling:
Law, Economic Life, and 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State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18), Chapter 5.。

中国的出版业在抗战期间也面临相同的困局。一方面,商务、中华等大型出版社,将一部分印刷机械、版型、存货与人员撤离至大后方,留守在孤岛上海的书业同业公会,在这段期间的版权保护活动并不活跃,查缉翻版委员会也名存实亡。勉力维持营业就已艰困,分裂的政权与市场,使出版社与作者在保护版权方面难上加难。其中最微妙的当属伪满州国的盗版“中国”书刊的问题:伪满州国对外声称拥有自己的法律体系。即便是沦陷区的书商或作者想要追究在东北的盗版,也相当于“国际”版权的官司。在伪满州国印行的中文盗版书“回销”到“中国”,也成为20世纪30—40年代华北书业的一大隐患,和伪满州国、日本与汪精卫南京政府的“外交问题”。另一方面,由于翻印上海出版的通俗小说太过容易,使得努力想发展“满州”文学的作者,如王秋萤等,认为这些著作造成了伪满州国文坛的衰微秋萤:《应辅助民间文艺团体》,《盛京时报》1941年1月21日;秋萤:《满州文艺不振兴之主因》,《盛京时报》1941年2月25日。。这和19世纪美国、英国、爱尔兰间英文书籍,以及德奥之间德文书籍的盗版,所引发的法律与文化争议,或有可比之处。此外,因日本是伯尔尼公约的成员,但中华民国不是,被日本控制的沦陷区是否需要遵守国际版权保护的法规,支付翻译授权的费用等,亦是因战争而出现的新难题。这些无法在书中含括的部分,我希望将来能以单篇论文的形式,进一步发展。

20世纪30—40年代的战乱,同时还造成了纸张油墨短缺、运送困难、出版检查等问题,迫使各地的出版机构因地制宜,改变印刷发行的方式。这和战前及1949年后由核心向周边出版品传播结构,有很大的不同。以往文本真实性、作者身份的认定、所有权伸张等的判断依据,也受到新的冲击。如我在第七章讨论延安和红区如何化整为零,像打游击般地在各根据地运用手边的资源与技术,印行书刊,就是一例。我在他处也论述过,即便同属大后方的桂林与重庆,也因为交通阻碍,使左翼知识人得以利用印刷发行的碎片化,逃避国民政府的出版审查王飞仙:《只缘身在此战中:从〈抗战建国实用百科辞典〉看战时通俗知识的生产与政治动员策略》,收在《战争的历史与记忆(3)战争中的人与社会》(台湾“国史馆”,2015年),第197—222页。。学界目前对于抗战与战后的信息生产与流通的了解仍不足,值得更多同行加入研究的行列。

四、内外今昔

两位书评人都对1949年后版权的消亡,与社会主义体系下的文化生产,甚感兴趣。这同样也是先行研究较少、值得更多同行后续关注的主题;特别是1949年前后的延续与断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共产世界的一员,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及西方资本主义社会间的知识产权往来。以下借两个书评人的卓见,稍作衍申。

至于新文化出版人在新中国早期关于出版、版权政策制定扮演的角色:如拙著第七章中指出,20世纪50年代在出版委员会、出版总署担任重要职务的人士,如胡愈之、叶圣陶等,常常将他们在民初对商业导向出版社的厌恶,投射在他们对新中国理想的出版业、作者收入的愿景以及对待盗版的态度与政策上。按作品种类与文化价值,订定印量与稿酬的制度,除了学习苏联,也是他们对过去受制于市场与销量的一种启发;而曾经大量盗版左翼作家作品的春明书店,在1951年被挑出来批评,也绝非巧合。但这是否表示新文化出版人对出版与版权的理念,自然而然被中共吸纳,则可以再议。如章锡琛等老出版人,的确在1949年后加入各类出版政策制定的委员会,但他们草拟的版权法,一再因过于倾向“资产阶级”,被国务院否决,也是事实。在“双百”运动中,不少被邀请发言的老出版人與作家,也表示自己依过去从业的经验,对新中国出版事业提出的建议受到忽视或否定。

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书业逐步公营化与集中化,但计划经济并未瓦解市场竞争与消费欲望,也未如中共预期的那样,消弭盗版与地下书刊的流通。我在书中简略提到,具备印刷能力却非出版机构的单位,持续在计划外翻印书刊,以满足读者的需求;石印、手抄等不在管制范围内的复制技术,也被活用在小规模的盗版与地下文学出版中。这些现象,一方面,可以与近年来苏联、东欧国家社会主义消费文化和市场行为的研究,以及葛凯(Karl Gerth)的新作《无尽的资本主义:消费主义如何否定中国的共产革命》(Unending Capitalism:
How Consumerism Negated Chinas Communist Revolution),相互发明。另一方面,也与改革开放后,重新浮上台面的盗版问题,有相当的连续性。

陈冕提出关于新中国翻译外文书籍的版权问题,十分重要。在此简单回应:新中国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以及在西方社会的左派出版社间,有一定的版权交易共识,彼此支付翻译授权的费用。在翻译翻印西方商业出版社的作品时,则没有相同的义务。有趣的是,如有西方的商业出版社请求翻译中国作家作品时,出版总署曾指示国内的出版社,向对方依照资本主义社会的惯例,酌情收取版税与授权的费用。《盗版者与出版商》主要聚焦于国内版权与盗版的问题,对于这类中外版权交易与纠纷,我将在其姊妹作中,专门讨论。

〔作者王飞仙,美国印第安纳大学伯明顿分校历史系副教授〕

Addendum to Pirates and Publishers:
Response to Two Book Reviews

FeiHsien Wang

Abstract:In response to the issues raised in the previous two book reviews of Pirates and Publishers, the books author also supplements a bit more information to exchange academic views and writing ideas, in the hope of providing directions and possibilities for more open and diversified dialogue in future research.

Keywords:copyright, piracy, Shanghai Native Publishers Association, commercial publishing, property rights reg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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