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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行政议事决策制度有哪些5篇

发布时间:2022-11-18 17:00:02   浏览量:

学校行政议事决策制度有哪些5篇学校行政议事决策制度有哪些  学校行政议事决策制度  小学行政议事规则1、校长或委托副校长主持校长办公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和  教职工大会。凡涉及学校工作的改革、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行政议事决策制度有哪些5篇,供大家参考。

学校行政议事决策制度有哪些5篇

篇一:学校行政议事决策制度有哪些

  学校行政议事决策制度

  小学行政议事规则1、校长或委托副校长主持校长办公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和

  教职工大会。凡涉及学校工作的改革、发展等重要事项,应主动报告党支部,听取教代会

  (工会)的意见或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教代会进行讨论审议后实施,力求决策民主化科学化。2、校长办公会由校长主持召开,副校长及有关人员参加,各处室班子人员参加讨论和决定的主要内容为:(1)上级有关批示和和重要工作的传达、贯彻;(2)学校重大改革事项和重要工作的实施意见;(3)按分级管理的有关顺序讲座和研究、批准人事任免、聘任;(4)市级以上教职工先进工作者的确定、上报;(5)校长认为有必要应集体研究的其他事项。3、学校行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由校长或副校长主持,行政中层以上和党、团、工主要负责人参加,讨论和决定行政工作的贯彻落实和分工实施的意见。要充分发挥行政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尤其要尊重和听取不同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搞好协调,增强团结,明确分工,各负其责。4、校长负责制订校长年度责任目标和学期工作计划,每学年和学期向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报告,并按规定上报。每学年和学期

  结束时,校长应向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报告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学校工作总

  结,听取和接受评议。5、学校财务开支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理。学校收费要严格按上级规定公开标准、项目,并由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后统一公布,收费一律由总务处出具统一收据,及时归缴入账,其他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擅立项目、标准,加行收费。财务开支在二万元以上的,应经校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审定;五万元以上的应经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党支部纪检委员及教代会(工会)民主理财小组参与监察、督查、防止和杜绝贪污、浪费及收受回扣等不正之风。总务处应接受教代会(工会)监督。6、教职工评优、评先和职务评荐工作,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上级有关规定办理。要充分征求教代会(工会)和教职工的意见,按学校分级管理的体制自下而上择优推荐,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评荐,并向校长报告。评优、评先人选由校长召集党、政、工有关负责人会议研究后批准公布或上报;职务晋升人选由学校评审推荐小组经认真协商和无记名投票后确定

  上报。7、有关教职工住房分配、教职工(含离退休)补助、慰问、抚恤等有关生活福利待遇问题,由教代会(工会)领导下的福利小组负责按有关规定、章程审议后报校长批

  准。其他重大事项由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后决定。8、以上规定如有未尽事宜,由校长召集或协同党、政、工

  有关方面负责人集体研究措办。

  

  

篇二:学校行政议事决策制度有哪些

  学校行政议事决策制度

  学校议事分一般常规工作的重大事项。一般工作在校行政、教代会和党支部的例会中进行讨论,重大问题必须经过校行政或教代会讨论通过。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学校行政议事决策制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学校行政议事决策制度为了正确地、全面地坚持和贯彻好民主集中制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我校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保证学校重大事项决策不出大的失误,特制定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领导班子会与校务会制度。

  一、议事范围学校议事分一般常规工作的重大事项。一般工作在校行政、教代会和党支部的例会中进行讨论,重大问题必须经过校行政或教代会讨论通过。重大事项范围如下:1、学校近期和中远期规划;2、学校重大经济活动;3、学校大、中型基建工程和改造工程;4、学校管理体制重大改革方案及实施办法;5、重要的教师、干部的聘任、教师镇内调整及校内安排;6、职称评审;7、教职工重大奖惩及处分;8、教职工福利待遇中的重大问题;9、其它应纳入重大事项的问题。二、议事原则1、坚持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2、坚持从群众来,到群众去的根本路线和工作方法;3、充分酝酿,民主讨论,集体决策,分工负责实施;4、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议事的形式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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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每周星期一第一节课时间进行每周例会,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讨论。

  2、在期初对学校计划进行审议,期中听取教师对上半期的工作的反映并进行反思;期末听取校长作工作述职,必要时可向全体教师述职,与校行政组成考评组对教师的职称评定,年度考核进行讨论。

  3、在党员过支部生活时对学校的工作进行审查,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每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一次,学校主要领导虚心听取党员的批评和意见、建议。

  四、议事要求1、在讨论重大事项的处理方案时,要鼓励与会成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尤其要允许发表和认真听取不同意见、反对意见。坚持平等讨论,以理服人。2、所讨论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以会议应到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3、在重大事项讨论中出现较大意见分歧,除紧急情况外,要暂缓作出决定,经充分交换意见、基本消除产生分歧意见的障碍后再行讨论决定。4、紧急情况下,学校主管领导有权处理的重大事项,事后应尽快通报其他领导成员知晓。5、重大问题,不得以几个人碰头或个别征求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的方式取而代之。6、决定一经形成,班子成员、全体教师(包括持不同意见的)都必须服从,积极贯彻落实,不允许在会外出现与决定不一致的声音,更不得向外泄漏会议内部讨论情况。学校行政议事决策制度一、会议议题范围:(一)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文件和决定;(二)认真研究教育改革、培训工作等重大问题;(三)认真研究审定学校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及规章制度;(四)讨论决定学校项目建设、经费使用等重要事项;(五)研究决定上报教育局审核、审批的事项,以及需要向上级推荐、上报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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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讨论决定学校急需处理的紧急事项;(七)讨论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八)认真研究人事安排及职务任免等事项。二、校务会议由校长、副校长及班子成员组成。根据议题需要,可通知有关教师参加会议。三、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校长因事不能参加时,由校长委托主持工作的学校领导成员主持。四、校务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每周召开1次,如遇重要情况随时召集会议。五、参加校务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因事不能参加会议者,应向主管领导汇报,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并在会前向校长室报告。六、为了提高会议效率,汇报内容复杂的可以按参会人数予以印发书面稿;汇报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分钟。汇报材料必须写清两方面内容:一是议题的基本情况;二是提请校务会议讨论决定的具体事项。凡涉及几个部门的议题,主办部门须在会前与有关方面认真协商,意见一致后,再提请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八、会议讨论要紧扣主题。基本程序是:主办部门汇报、分管领导发表意见、会议成员讨论、主持人综合形成决议。讨论发言要简明扼要,意见明确,一般不阐述,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九、校务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由职能处室和相关人员负责。贯彻落实的过程要规范、完整、及时。贯彻落实的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反馈,并进行必要的督查。学校行政议事决策制度1、校长或委托副校长主持校长办公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和教职工大会。凡涉及学校工作的改革、发展等重要事项,应主动报告党支部,听取教代会(工会)的意见或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教代会进行讨论审议后实施,力求决策民主化科学化。2、校长办公会由校长主持召开,副校长及有关人员参加,各处室班子人员参加讨论和决定的主要内容为:(1)上级有关批示和和重要工作的传达、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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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学校重大改革事项和重要工作的实施意见;(3)按分级管理的有关顺序讲座和研究、批准人事任免、聘任;(4)市级以上教职工先进工作者的确定、上报;(5)校长认为有必要应集体研究的其他事项。3、学校行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由校长或副校长主持,行政中层以上和党、团、工主要负责人参加,讨论和决定行政工作的贯彻落实了和分工实施的意见。要充分发挥行政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尤其要尊重和听取不同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搞好协调,增强团结,明确分工,各负其责。4、校长负责制订校长年度责任目标和学期工作计划,每学年和学期向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报告,并按规定上报。每学年和学期结束时,校长应向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报告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学校工作总结,听取和接受评议。5、学校财务开支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理。学校收费要严格按上级规定公开标准、项目,并由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后统一公布,收费一律由总务处出具统一收据,及时归缴入账,其他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擅立项目、标准,加行收费。财务开支在二万元以上的,应经校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审定;五万元以上的应经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党支部纪检委员及教代会(工会)民主理财小组参与监察、督查、防止和杜绝贪污、浪费及收受回扣等不正之风。总务处应接受教代会(工会)监督。6、教职工评优、评先和职务评荐工作,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上级有关规定办理。要充分征求教代会(工会)和教职工的意见,按学校分级管理的体制自下而上择优推荐,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评荐,并向校长报告。评优、评先人选由校长召集党、政、工有关负责人会议研究后批准公布或上报;职务晋升人选由学校评审推荐小组经认真协商和无记名投票后确定上报。7、有关教职工住房分配、教职工(含离退休)补助、慰问、抚恤等有关生活福利待遇问题,由教代会(工会)领导下的福利小组负责按有关规定、章程审议后报校长批准。其他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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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事项由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后决定。8、以上规定如有未尽事宜,由校长召集或协同党、政、工有关方面负责人

  集体研究措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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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学校行政议事决策制度有哪些

  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决策制度

  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规范学校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重大事项的范围(一)重大决策1、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2、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3、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4、师资队伍的培训、进修方案或制度;5、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和使用情况;6、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7、教职工职称评定;8、评优、评先工作;9、分配方案的制定或调整;10、教师工作安排;11、年度经费预算、决策报告;(二)重要干部任免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和班主任的选拔与任免;(三)重大事项安排1、年度基建、维修项目的立项申报、2、年度设施设备的采购和更新;(四)大额度资金使用1、500元以上单件物品的采购;2、1000元以上基建和维修项目;二、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一)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为校务会议,实行校长负责制,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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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二)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的校务会议,须有法定参会人员的半数以上到会方可举行.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一)事先个别酝酿(1)、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在学校领导成员之间先进行个别酝酿,充分交换意见,提出学校重大问题的初步意见。(2)、领导成员分别进一步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加强调查研究,为充分讨论做准备。(二)会前调查研究

  重大问题决策在听取意见时实行先党内后党外,先行政后群众的原则,做到:(1)、组织党员在支部会议上讨论充分发表意见。(2)、在行政会议上进行讨论充分听取中层行政班子成员的意见。(3)、在充分讨论的民主基础上学校领导进行研究,统一思想,形成主导性意见,提交校务会议。(三)在会上充分讨论

  在会上听取了意见并形成主导性意见之后,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到:(1)、召开校务会议讨论,经集体讨论后,校长负责,最终做出决策.(2)、对涉及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召开教代会.(3)、对每一项重大问题在做出决策的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程序。(4)、如果校务会议认识不能统一,意见有分歧,可暂缓决策,留待会后进一步沟通,并再次召开校务会讨论作出决策。(5)、凡涉及“三重一大”的行政会议,必须有详实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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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后各司其职决策形成之后做到:

  (1)、对学校决定的重大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及时将决策的内容和实施方案向党内外群众通报反馈或公示。(2)、校长负责具体实施,党组织保证监督实施,工会民主管理监督实施,即校长是第一负责人,党政工通力合作。

  本制度自校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本制度解释权在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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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学校行政议事决策制度有哪些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中共烟台城乡建设学校委员会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为进一步加强校党支部领导班子的能力建设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好核心作用完善以知议决行督五个环节为核心的决策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

  中共烟台城乡建设学校委员会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校党支部领导班子的能力建设,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好核心作用,完善以知、议、决、行、督五个环节为核心的决策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

  一、议事决策原则

  1、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统一的原则。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防止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和个人分工不负责现象,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

  2、坚持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相统一的原则。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会前充分酝酿、会议充分讨论、会后共同贯彻,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无督查的现象,不断提高集体领导的效率。

  二、议事决策制度

  1、行政会议是学校行使议事决策职责、体现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

  2、行政会议由校长书记召集并主持,全体行政人员参加。

  3、讨论涉及重大议题时可召开行政扩大会;可邀请党员或年级组长列席,校务公开监督员列席。最后通过教代会审议通过、执行。

  4、行政会议一般每周举行一次,时间为星期五上午;特殊情况下由校长书记提议可临时召集会议。

  5、行政会议须做好记录;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详实记录,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过程。关于重大议题、重要干部任免等的讨论、审议情况,须在会后形成纪要。

  三、议事决策范围

  行政会议对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工作任务部署,对重大工作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工资改革方案、人事聘用方案和预决算等,应由校务会集体讨论,进行讨论审议。具体范围如下:

  1、讨论和审定学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的意见。

  2、学校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纪检监察、宣传思想、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3、学校三年规划、年度工作要点。

  4、重大改革举措。如:工资改革方案、人事聘用方案等

  5、向区教育局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等。

  6、教育经费预算、教育资源布局调整、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审议。

  7、干部考核等第与任免奖惩。

  8、新党员发展工作。

  9、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对党员的奖惩等工作。

  10、工会、共青团、关工委等群众组织工作。

  11、重要外事活动和国际交流计划、方案。

  12、其它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议事决策程序

  (一)确定议题

  1、校长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和教职员工提议确定会议的议题。确定议题之前需进行酝酿,判断是否需要或具备条件就议题进行审议。

  2、凡列入学校教代会会议审议的议题,做好提交会议审议的必要准备。有关重要议题的讨论文件须会前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

  (二)个别酝酿

  1、议题须于会前与班子相关成员酝酿,重要议题需提交全体党员先行酝酿。

  2、行政会就重大事项进行酝酿的重要形式,重要议题一般须提交行政会议酝酿,形成主导性意见;

  3、根据需要可邀请分管相关工作的成员再次召开会议讨论。如:中心组学习、年级组长会议、教研组长会议、班主任会议、工会委员组长会议等。

  4、校长书记要重视对“个别酝酿”的组织与协调,充分地听取和集中酝酿中的意见。

  (三)会议决策

  1、学教代会审议通过的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表决制;讨论干部任免时,采取逐人书面表决的方法;表决时,以应到会人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并将相关内容予以公示。

  2、决策过程中,允许个人保留意见;对于少数同志的意见,应当认真考虑。

  3、会议审议中存在较大分歧的议题,应暂时搁置,待成熟时再提交会议讨论。

  五、制度保障

  1、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按照党务公开的要求,在不违反有关原则的基础上,要对行政审议决策以决定、决议、通知、通报的形式在党内进行情况通报。对于干部的提任、免职、党员和教职工的各类奖惩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2、征求意见制度。要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重大问题要以讨论稿或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并指定部门及时搜集整理有关意见后向学校党支部报告。

  

篇五:学校行政议事决策制度有哪些

  牛牛文库wwwniuwkcom磻溪镇中心小学领导班子集体重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进一步提高我校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规则

  磻溪镇中心小学领导班子集体重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进一步提高我校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规则。一、决策议事原则1、实行校长(行政首长)负责制。对关系学校(单位)长远发展和涉及教职员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由学校(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2、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切实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二、决策议事内容本规则所指重大事项为:1、学校工作中有关贯彻教育方针、明确办学方向、实施重大改革等事关全局的问题。2、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办学章程、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等其他重要规章制度。3、机构设置、领导干部分工、干部任免、人事安排、教师聘任和奖惩等事项。4、重大经费收支、重大基建项目、重大设备采购、招生工作、对外交往(合作)项目。5、涉及学校、教师、学生安全稳定的工作。6、本学校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三、决策议事程序

  1、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尽可能保证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参加。确因工作等其他原因无法安排的,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方可举行。2、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重大事项时,根据议题内容由行政或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前学校主要领导应进行沟通,统一思想。列席会议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需要确定。3、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议程安排,一般先由提出议题的领导成员或列席人员就议题作简要说明,然后展开讨论。讨论问题时,与会人员应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畅所欲言。有关部门应事先准备好书面材料。4、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前提下,应充分尊重会议主持人的意见。会议主持者要善于集中,在与会人员形成共识后,作出会议决定或决议。5、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时如遇到需要表决的事项,应进行表决。表决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般采取口头表态或举手表决方式。特殊情况需要时,也可由主持人提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表决权,列席会议人员无表决权。出席会议的领导班子成员半数以上赞成表决事项方为通过。6、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时如对讨论的问题产生严重分歧,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议决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后,再安排讨论。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将争议及表决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7、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议事决定事项由会议记录人员整理成文,存档备查。重要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向全体教职工通报。

  四、决策议事纪律1、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的决定必须坚决服从和执行。如个人对会议决定持有不同意见,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新情况,可建议下次会议研究。在集体决定未作改变前,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不得拒绝执行,也不得在不当场合发表与会议决定相抵触的言论。2、严格保密纪律,严禁擅自对外泄露会议讨论的经过和会议议定的保密事项。擅自泄露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会议的有关内容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3、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如果由于个人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和严重后果,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和追究责任。五、其他1、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的,领导班子成员可相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政领导班子集体报告,并形成相关的决策情况记录。2、本规则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规则由学校校委会负责解释。4、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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