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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写作借鉴:劳动合同万能版六篇,菁华4篇【优秀范文】

发布时间:2023-03-27 19:00:33   浏览量:

写作借鉴:劳动合同万能版六篇1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时间:(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写作借鉴:劳动合同万能版六篇,菁华4篇【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2023年写作借鉴:劳动合同万能版六篇,菁华4篇【优秀范文】

写作借鉴:劳动合同万能版六篇1

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时间: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单位,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关于不定时工作制的具体规定,你可以通过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进行了解。

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职业危害防护……刚刚获得*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多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7月1日解释说,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否规范,一些重要内容是否进行了约定,对于维护双方尤其是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位负责人说,增加工作地点条款,这是因为实践中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可能与用人单位住所地不一致,有必要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予以明确;增加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在法定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该劳动者具体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安排。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增加了社会保险条款,以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利义务意识;增加了职业危害防护条款,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用人单位裁员应承担社会责任

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7月1日解释说,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补充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劳动合同法一方面强化了对用人单位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另一方面考虑到用人单位调整经济结构、革新技术以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放宽了用人单位在确需裁减人员时进行裁减人员的条件。

除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外,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两种可以裁员的情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法扩大了适用范围

“从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角度考虑,需要将除公务员以外的其他单位劳动者纳入同一用人制度。”这位负责人表示。

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后,一些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作或合伙律师事务所等新单位类型出现;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国家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这位负责人说,鉴于这些新情况,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也就是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劳动者。

———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明确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订立劳动合同,但考虑到事业单位实行的聘用制度与一般劳动合同制度存在一定差别,允许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

———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也就是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及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他劳动者均应当建立劳动关系,并执行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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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借鉴:劳动合同万能版六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甲乙双方经*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年龄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 街道(乡镇)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与电话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与电话 邮政编码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 月 日始至 年月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姚家园路甲1号

第六条 乙方应达到甲方规定的各项工作制度、规定、准则、业绩、指标等要求的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法定假日,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1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工资的构成为基本工资 元/月、岗位津贴 元/月、效益工资元/月、交通补贴 元/月、洗理费元/月、其它元/月等。 第十一条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转正后的8%。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二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1、公司提供午餐2、公司提供固定线路的班车3、公司根据特殊岗位工作需要提供集体宿舍。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八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 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八、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二十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二十一条 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不得兼职、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赔偿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第二十六条 在合同期内,若乙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一个月工资的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十、 培训服务期与保密制度

第二十八条 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__________元人民币,对已履行部份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第二十九条双方可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约定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并执行。

第三十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十一、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一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三十二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第三十三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辞退乙方:

1、因乙方未能在3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手续的。

2、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

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3、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其他管理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5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5、乙方是驾驶员的,因其自身原因,其营运服务的证、照被吊扣或失效1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发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车(客尚)死亡事故或次责以上(含次责)特大行车(客伤)事故或物损5元以上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外,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6、乙方系特种作业人员的,因其自身原因违章作业或造成物损5元以上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外,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7、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或兼职的。

8、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机关收容教育的。

9、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1、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3、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防治污染搬迁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5、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六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足额及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4、甲方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强迫乙方劳动的。

5、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

2、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如已确认乙方完成了某一项工作任务的。

3、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4、乙方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5、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7天的。

6、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八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标准、培训协议、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档案管理规定、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同等。

第三十九条 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四十二条 甲、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争议并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讼。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写作借鉴:劳动合同万能版六篇3

合同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乙方(员工):

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关系。为适用短期用工实际情况,特对相关问题做以下约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

以 ,单项工程完成之日为本合同的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点: ;工作范围: ;工种:______;数(质)要求:按图纸施工,质量验收符合当地质量验收标准。

三、工资报酬:

1.工资分配方式

1)计时(每天每月工资标准 )

2)计量(单价数量)

2.工资支付方式:计时工资每月按考勤足额支付;计量工资每月按工作进度支付 8 %(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余款待任务完成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甲方应制作工资表,并由乙方本人签字或书面委托他人代领。

3、工资发放为次月3日发放上月工资。

4.本合同中约定的计量计时工资均已包括工资、加班费、进出场费、和其他任何补贴费。

四、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

甲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并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乙方要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作业。乙方给他人造成伤害的,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

五、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4、乙方须按甲方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内容并满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如乙方挑肥拣瘦、擅自遗留尾项且不按甲方要求及时完成收尾,甲方在结算时有权按遗留工作单价的3倍扣违约金另行组织其他人员施工;乙方每完成一个验收批,甲方须及时组织验收,如因甲方不及时检查验收造成验收时大面积的不合格,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进场需办理实名制登记,办理门禁卡每卡交2元制卡费。乙方须通过门禁卡每日打卡考勤作为工资结算依据,如无考勤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6、结算流程:所有工作一旦完成,质量验收合格后,7天之内给予办理结算手续,结算办理完成后一月内支付余额人工费,若乙方不按照流程走,违反程序**及到劳动局**,每次处罚人民币3元整。

7、甲方委托 为现场签工负责人,班组长现场签认的工程量单须在7天内交签工负责人签确,无现场签工负责人签字确认的量单甲方有权不予承认。

六、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及其他约定:

1、单方面终止合同应提前15天申请或通知对方;

2、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9%,试用期满合格后继续留用,不合格甲方付乙方试用期工资,乙方自行退场。

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项目部备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 日 年月 日

写作借鉴:劳动合同万能版六篇4

一、应届毕业生找工作应该注意什么

全日制学校学生入学时需要将档案转入学校,如果是外地学生,甚至连户籍都需要转入就读学校。通俗地说,未毕业大学生的“坑”就在学校了,不能在读书期间校外又扎“坑”,无法在外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诸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是基于劳动关系的,缺乏这一基础,社会保险也无法缴纳。只有当他们从学校毕业之后,跳出了这个“坑”,才可以办理《劳动手册》,开始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社会保险、公积金等也可以开户缴纳了。

但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定就业意向后如何来维系呢,是否无法签订劳动合同就对双方缺乏保障呢?其实并非如此。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每年都会提供《就业协议》,供用人单位和应届毕业生确定用工意向使用。这份协议并非劳动合同,但充分保障了应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权益。

二、试用期合同签订程序

在求职过程中,碰到用人单位要求先试用,后签约,有的要求试用半年或一年,然后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同时,第十三条规定,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等项内容。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两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如果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期限,或者按照非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要求约定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总的说来,自用工之日起,企业就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企业随时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样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因此,如果企业提出先试用再签约的要求,劳动者应该按照上述规定, 要求企业先签约再试用,以免自己的权益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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